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13年下半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表
(四)资格初审招聘资格初始审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于2013年10月11日9:00时至14日18:00时期间,通过网络对应聘者填报资料提出是否同意应聘的审核意见。审核期间发现问题的,用人单位将与应聘者联系。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已通过用人单位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且不能对报名资料作任何修改;没有通过用人单位审核的应聘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应聘者不能重新报名。为落实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招聘考试设定“开考比例”,即同岗位招聘人数与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之比为1:X(X>1)。具体比例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人数提出(详见附件1)。凡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暂停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并由市人社局在笔试开考前统一发布声明。(五)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于2013年10月16日上午9:00时至10月19日上午9:00登录网站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 事业单位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一)笔试1、组织实施。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2、笔试时间、地点。时间为2013年10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3、笔试内容:根据各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的不同,招聘岗位将分为A、B、C、D类:A类为通用性公共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B类为教育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C类为卫生技术类岗位,考试内容具体看岗位表。D类为特殊专业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科目的考试。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公布。(二)面试1、面试对象。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岗位,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及该岗位入围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X(且X≥1))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比例”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特性及面试工作安排提出(详见附件1)。2、组织实施。面试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3、面试前资格复查。面试前,用人单位须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后通知应聘者。复审时,应聘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报名登记表;(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及其它方面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同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应聘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或为2013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应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权重%,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能力结构提出(详见附件1)。招聘政策咨询由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受理,电话为0750-3873788、0750-387378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由市人事考试院受理,电话为0750-3873700、0750-3873723。
2013年下半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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