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条件;(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者须携带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省教育部门学历(学位)鉴定书、获奖证书、计生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报名地点: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十六号民政大楼二楼会议室(www.sdsgwy.com)。3、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7月25日。联系人:钟献艺联系电话:3364213(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交的资料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省教育部门学历(学位)鉴定书、获奖证书、计生证明、工作简历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岗位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我局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待定。面试方式和有关要求,按《清远市民政局借调、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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