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考条件
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自考毕业生,自考毕业生按顶替规定办理)参加自学考试,按《免考规定》免考原在校期间确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或要求相同的部分课程。自考生须取得8门课程合格成绩后才能办理免考手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共课为:
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20高等数学(一)
00420/00421物理(工)
04729大学语文
00012英语(一)
00015英语(二)
1.申请免考“英语(一)”须高校在校期间2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申请免考“英语(二)”须在高校在校期间3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
2.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
1)公共课。
2)要求相同的课程。
3.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课。
4.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课。
5.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可免考能代表原所学专业性质的公共课。例如:汉语言文学、数学、物理、英语等专业毕业生,分别可免考“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物理(工)”、“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
免考手续上交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原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或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签有“此件复印自某某某同志档案”字样的成绩证明并加盖公章。成绩证明应注明课程名称、考试成绩、学分(或学时数)。
二、转考手续
1.外省转入:(1)从转出地办理手续;(2)到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查询转入编号;(3)温州报名考试一门成绩合格后(4)办理登记时须带材料:温州的准考证、外省转入介绍信、外省成绩合格证(也可从网上打印成绩总册)。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2、转往外省:温州的准考证,各科成绩合格证(可从网上打印成绩总册)。
三、转免考手续办理时间:2014年9月1日—5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共五天。
其它地区办理时间请看各地通知。
四、转免考手续办理地点:温州学院中276号温州市教育考试院育英大礼堂办事处
五、转免考手续回复材料领取时间:关注网站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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