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2013年招聘普通雇员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
4、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报考者的最高学历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6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至17:30);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中山路5号新区管委会1104室。(www.sdsgwy.com)
(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文凭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6、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大1寸正面相同免冠彩照3张。
上述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资格。除文凭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外,报名截止时间届满时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不予报名。
考试
若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少于(含)10人,则直接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多于10人,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以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均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负责组织。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百分之五十,面试成绩占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2013年招聘普通雇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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