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新北江幼儿园2013年招聘12名教师
招聘教师12名
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人员。非广东户籍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用现场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6月7日。
报名地址:清远市新北江幼儿园
(二)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核:
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双面打印《报名表
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务费标准:按粤价函【2013】12号文规定,每人每科45元http://www.sdsgwy.com/。
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驻清市区部队(按清府[2010]59号《清远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本次招聘,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可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的规定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一)笔试时间
1.笔试科目:《幼儿基础教育
笔试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通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时间
1.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人选按拟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四)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公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二)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http://www.sdsgwy.com/。
联系单位:清远市新北江幼儿园
联系电话:0763-3362583
广东省清远市新北江幼儿园2013年招聘12名教师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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