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高新区2013年2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根据促进本市户籍人员就业政策的要求和实际需要,部分职位面向户籍和人事关系均在本市的人员招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3月13日至15日(8:30—12:00,14:30—17:30);邮寄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5日17:30时(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3.报名地点:珠海金鼎南方软件园A2楼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可从珠海市区乘坐3、3A、10、10A、66、68、69、K1、K2、K3路公共汽车,在“南方软件园站”下车)。邮寄地址:珠海金鼎南方软件园A3楼423室,邮政编码:519085。联系人:陈瑶,咨询电话:0756—3629826。
4.报名材料:(1)《珠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领事馆开具的留学证明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原件备验。现场方式报名人员,现场查验原件;邮寄方式报名人员,于考试前查验原件,经审核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二)考试
当职位招聘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高于1:5时,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法进行,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当职位招聘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或等于1:5时,采取面试方法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分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答卷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考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当场评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后次日20:00时前在本区门户网站www.sdsgwy.com公布。
广东珠海高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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