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3年2月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理员13人
招聘的岗位和基本条件(一)劳动监察协管员岗位及基本条件劳动监察协管员6名(区人力资源局1名,平湖、布吉、坂田、南湾、龙城街道劳动办各1名)。基本条件:1、具有龙岗区户籍;2、在我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持有效失业证;3、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区劳动监察协管员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28日);5、了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6、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二)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及基本条件劳动保障协理员7名(平湖、南湾、龙岗街道劳动保障所各1名、坂田、龙城街道劳动保障所各2名)。基本条件:1、具有龙岗区户籍;2、在我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持有效失业证;3、大专以上学历;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28日);5、了解相关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6、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工资待遇及经费项目和拨付渠道(一)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理员为每人每月2500元(含个人应交社保部分及加班费),社保以2520元为基数缴交。(二)劳动监察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社保等所需经费列支渠道为市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再就业经费。
报名时间及招考方式(一)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2、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3、失业证复印件(验原件);4、《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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