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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4年4月自考报考简章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一、有关说明

(一)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

(二)“00012英语(一)”、“00015英语(二)”和“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生分别参加我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笔试、三级笔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

(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开展网上课件辅导和课程答疑,考生在课程学习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上网咨询(网址:www.zjks.net)。由我省新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

(四)自学考试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其他资料内容如与文件不符,按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考条件

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少数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具体规定详见下表;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

三、教材预订

为确保教材供应,考生须在报名前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ks.net)通过网上教材预订系统预订教材、大纲等学习媒体,预订时间为2013年9月1日——10日。没有按上述时间预订的考生在考试报名时只能预订“公共课” 教材。

四、报名时间

2014年4月的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为1月5日—15日,具体报名办法2013年12月公布;报考有限制条件的个别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请先向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具体时间请与当地业务主管部门联系),然后由业务主管部门到当地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向考试机构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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