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招聘人员
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
(三)报名地点:惠阳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咨询电话:0752-3823619。
(四)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单位证明原件、计生证明和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填写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考试与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即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是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3、命题方式:委托上级相关部门命题和评卷。
4、成绩计算及查询:笔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惠阳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实际开考的岗位数和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统计、复核,并向考生宣布。
(三)体检
根据每个岗位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招聘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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