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2月招聘合同制职员
一、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法学专业,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和较强速记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4、珠海市户籍,身体健康。
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持报名材料到人民检察院809、811室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2月18—22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材料:《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审核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通知在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网(www.zhjc.gov.cn)(简称“市检察院网”www.sdsgwy.com)公布。
5.考生于2012年2月25日(8:30—12:00,14:30—17:30)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集中评卷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计算机办公应用和速记能力(手写和电脑录入)、文字综合能力、法律知识水平。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依考生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通知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检察院网”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基本素质、团队合作和潜能等进行测评。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考生考试成绩及排名顺序于面试后次日在“市检察院网”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团队合作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后,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市检察院网”公示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职员服务中心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珠海市人民检察院809、811室。
联系电话:2612916、263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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