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毕业申报时间为12月1日—2日
申报者须带以下材料:
(1)所有自考合格成绩单(转免考材料)、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复印自某某同志档案;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所有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遗失准考证者,请备单位介绍信及一吋正面免冠照二张到原办证自考办给予补办)
申报者请先登录“宁波市自学考试毕业预审系统”完善个人资料。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关于浙江自考教材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2014年上半年苏州吴中自考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