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2年第五批招聘人员
招聘岗位、等级及资格条件本次公开招聘岗位2个:学生处管理人员(十级职员)和学生辅导员(专技十一级),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具备岗位条件及相关工作经验人员。招聘程序(一)信息的发布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或其它媒体发布招聘信息。(二)报名1.报名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3)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后出生);(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2.报名时间:2013年1月9日-1月13日(要注明所应聘的岗位)。3.报名资料: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职称、学历学位(应届生提交就业推荐表)、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按以下的报名方式投递材料。4.报名方式:专递寄到: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请标明“应聘(处室+岗位)”字样,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同时发送电子邮件renshichu@gtcfla.net,www.sdsgwy.com/)。咨询电话:020-38457670、38457400詹老师、梁老师
(三)资格审查1.初审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会同学生处、监察审计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院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2.复审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考试前1天,到我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及复印件;(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7)《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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