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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170名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2013年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170名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接收数量及专业需求接收数量:2013年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计划为170名。专业需求:1、法学类:含法学、治安学、侦查学专业;2、文学类:含中文、英语、越南语、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3、管理学类:含会计学、财管管理专业;4、工学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5、医学类:含临床医学、护理专业;6、理学类:含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心理学专业;7、教育学;8、公安专科:含侦查、治安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禁毒、刑事技术专业。接收对象及条件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择优接收。具体条件是:(一)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属于国家招生计划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进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对象所学专业必须在规定的接收范围之内。下列毕业生不属于接收范围: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7、往届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大专起点本科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9、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含特招)的毕业生。(二)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二)知识能力统一考试。考试由公安部政治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试卷评阅,于2013年2月下旬统一组织实施一次,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考试。录取分数线由公安部政治部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划定,凡未上线的考生不予接收入警。(三)综合考查。主要包括面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身体检查和政治审查。(四)草签协议。根据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及综合考查情况择优确定拟接收人选,2013年5月中下旬,总队政治部与校方、毕业生三方草签毕业生供需协议书,开具接收函,明确毕业生报到等有关事宜。(五)档案审查。(六)入警培训。时间为2013年7月。(七)按程序呈报审批入伍。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均予以淘汰。报名及相关注意事项(一)报名方式符合接收条件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填写《个人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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