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2012年人员招聘(雇员制)
招聘岗位及数量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2名(管理岗位)岗位代码:2012GLGY201聘用方式学校雇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人事关系和档案由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代为管理。学校委托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聘合同期限为四年,试用期为六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学校雇员招聘程序、办法(一)报名1.报名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2)专业基础扎实,专业实践能力强,熟悉高校学生工作及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与就业派遣工作,善于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并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及服务意识。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3)学历基本要求: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4)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连续3年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经历或取得职业指导师及以上级别职业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5)要求应聘人员在2012年12月30日前能够到校工作。(6)应聘者应合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3.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校雇员岗位申请表
2.复审通过 初审的人员须在11月25日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2)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 格证、职业资格证、外语水平证书等;(3)获奖证明原件;(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5)《广东工业大学学校雇员岗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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