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青年职业学院2012年招聘教师
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详见《广东青年职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六)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即: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口人员,具备以上学历职称条件的,年龄可分别放宽至40周岁、45周岁和50周岁。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截至2012年12月3日(报名开始的第一天)。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3日至12月5日。
应聘人员可选择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方式。其中,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邮件主题注明 “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学院组织人事处在收到网上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咨询(联系人:陈老师、贾老师,联系电话:020-37251264、36670688)。
1、网上报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现场报名。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1、初审。我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依照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www.gdylc.cn)公布,并通过电话进行通知。
2、复审。报考人员须持有关证明资料,在笔试前1天到我院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个人简历(从大学至今);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期刊或著作原本;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2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复审合格者,现场发给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和体检环节的凭证。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未按时到达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2、考试组织。由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成绩公布与分数核查。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成绩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
4、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比例确定。学院组织人事处将逐一电话通知入围考生。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内容,试讲内容提前3天通知考生准备,每人试讲30分钟,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由考生签名确认。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院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和体检名单,并逐一电话通知体检人员。
体检和考察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 由我院工作人员带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人选将在公示时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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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研究生专业以国务院学位办1997年颁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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