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高明区2012年8月机关事业单位招聘66名人员
招聘岗位和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名、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49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12年8月高明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年龄计算至2012年6月30日止(如:3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
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2年7月31日止,在取得毕业证前的工作经历及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
每人限报1个职位。
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2012年8月10日至11日(其中8月11日[周六]上午9:00-下午4:00,中午不间断);(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2年8月13日至15日。正常上班时间段接受报名,即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2、报名地点: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http://www.sdsgwy.com/下称区编委办)一楼服务大厅(地址:荷城街道莲花路25号)。联系电话:0757—88881942。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近照2张。同时按照职位条件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个人简历等等。②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各招考单位初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面试前招考单位会同区编委办最终审定。
报名后请留意网站公布考试安排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区人民法院书记员职位加考电脑速录由法院组织,以中文打字60字/分钟〔成绩为60分〕为参照评分标准,笔试成绩占40%,电脑速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佛山市高明区机关事业单位2012年8月招录雇用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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