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人员。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相应岗位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报名及招聘录用流程
(一)报名及简历筛选
应聘人员自行将简历于2012年7月20日之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sd_master_edu@163.com。 由中心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初步审核和择优筛选,并进行必要的电话面试,根据职位1:8的比例确定为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达不到1:8的比例 时,所有合格的应聘者均确定为参加笔试面试人员。人员名单在顺德教育信息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
(二)资格复审
笔 试、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笔试
笔试由中心委托专人命题,并委托区教育局招生考试科组织考试及负责试题保密工作。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按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内容按照岗位具体设定,考察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无需专门准备复习。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三)面试
面试分为个人标准化面试及无领导小组面试,委托专业招聘机构组织。两种面试各占5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应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佛山市顺德区2012年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注:国内重点大学指高考录取时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国外知名大学一般为所在国家排名综合排名前10%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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