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市惠城区2012年招聘教师
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一)招聘对象1.高中教师:全日制本科以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下同)教师职称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2.初中教师: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和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具有广东省户籍,年龄不超过35周岁。3.小学教师:具有惠城区户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符合条件的人员。下列人员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但需符合其它条件:1.属惠城区安置的随军家属(需区人社局出具证明)。2.招聘公告发布前其配偶的户籍在惠城区的人员。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具有师范类本科毕业学历)。聘用期未满(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的民办学校教师和惠城区在职在编教师不在招聘之列。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二)资格条件应聘者应符合下列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教育教学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12年全日制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每学期各科成绩单及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3、报考中学教师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4、在职在编公办教师需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程序(一)网上报名。应聘者于2012年6月16日至18日登录区教育局网站www.hcedu.com.cn报名http://www.sdsgwy.com/,如实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电话:0752-2677403、2677703
广东惠州市惠城区2012年招聘教师职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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