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2012年招考普通雇员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5月3日(星期四)-5月4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南路10号市口岸办大楼417室。
咨询电话: 83394349、83394347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该表可在网上下载),另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2.根据职位要求,提供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验证证明,职称证书;
4.《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5.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等。
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核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三)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四)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经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
面试由深圳市口岸办负责统一组织。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5月8日(星期二)-5月9日(星期三),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在深圳市口岸办门户网站(www.szka.gov.cn)或向深圳市口岸办查询,联系电话:83394349、83394347。
面试结束后,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取成绩第一名且成绩不低于70分者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成绩第二名且成绩不低于70分者作为备选人员。由深圳市口岸办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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