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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广州市)2012年招聘9名工作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广东警官学院(广州市)2012年招聘9名工作人员

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男身高168cm、女158cm以上,无其他不适宜从事人民警察教师的疾病;

(四)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工作能力。教师岗位应聘人员还需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招聘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

招聘职位和专业

招聘4名教学系部专任教师、3名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2名党政管理人员,具体学历、专业等要求如下:

(一)侦查系教师1名。“211工程”高校的侦查学、刑法、诉讼法学等专业博士研究生,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

(二)法律系教师1名。“211工程”高校的诉讼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

(三)公共管理系教师1名。“211工程”高校的行政管理学专业博士毕业生,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

(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教师1名。“211工程”高校的哲学、伦理学、经济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

(五)网络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计算机、网络信息等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具有网络工程师职称者优先。

(六)心理健康辅导工作人员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心理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七)财务会计工作人员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财务管理、会计等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具有会计师资格者优先。

(八)党政管理人员2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学、行政管理学、法学等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并具有2年以上高等院校工作经历。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或信函方式报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可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gdppla.edu.cn)“人才引进”页面,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联系人:谢晓宇,联系电话(传真):020-36194863,电子邮箱:gdrsc@126.com,邮政编码:510440。

2、报名时间。2012年3月14日至16日,以信函方式报名的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可登陆我院网站“人才引进”页面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2、复审。通过初审者须在考试前1天,持有关资料到我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身份证及复印件,(2)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发表论著、论文的需提供著作或该期期刊原件,(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计划于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3、成立试讲面试评委小组负责试讲面试的评审。试讲面试评委小组由学院有关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专家教授组成,评委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

4、教师岗位招聘考试采取试讲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应聘职位要求的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考生可自选题目,每人试讲30分钟,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试讲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8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到合格分数线者即予淘汰。考生试讲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

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党政管理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要求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考生独立闭卷作答。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8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到合格分数线者即予淘汰。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5、考试成绩同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院网站公布。

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广东警官学院网站(http://www.gdppla.edu.cn)“人才引进”页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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