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11年招考2名工作人员
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招考条件
1.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2007年1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10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大楼319室(光明新区光明大道1号),联系电话:88211811。
(二)所需材料:
1、符合职位要求的《合格证
2、《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交原件,空表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否则影响录用,后果自负);
6、报考职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7、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片。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招考方式
(一)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将通过考试择优录取,由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组织实施,考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二)考生凭考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结果公布
考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在深圳市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http://www.szgm.gov.cn/main/index.shtml)
咨询电话: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办公室88211811
附件:
1.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11年10月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计划表
2.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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