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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2011年招聘专业教师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2011年招聘专业教师

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3、必须具有本专业知识及教学工作经验;

4、具有广州市户口,或满足广州市入户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岗位调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1年9月23日起至2011年10月11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或其它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1年10月12日起至2011年10月14日止,报名须注明所应聘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法:

采用邮寄、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方式。有意应聘者,可登陆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及应聘人员具体情况,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并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四)资格复审

应试人选应在笔试前1天到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政工科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简历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

(3)应届及暂缓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

(6)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8)《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2.笔试

(1)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3)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试讲)的人选,进入面试(试讲)的人选与岗位数之比2:1。

3.面试(试讲)

(1)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1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试讲)评审小组在考生试讲、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试讲)成绩。面试(试讲)成绩以各面试(试讲)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面试(试讲)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6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22841810 22841816(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政工科),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22841828(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纪检室)。

1.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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