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89名工作人员
招聘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面向社会,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乱纪正在接收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广东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七)、报考驻穗事业单位的非广州户籍社会人员应符合广州市相关入户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计划、职位及有关要求
(一)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89名,具体职位详见招聘计划。
(二)应届毕业生指2011年毕业的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2009年和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中学历学位要求均为最低要求。
(四)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专业目录。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6月27、28、29日。
(二)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提交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供如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免);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发放笔试准考证。
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部分职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职位报名比例达不到1:3的,取消该职位招聘。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以招聘职位所要求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分值为100分。
4.笔试结束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同时予以公布。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成立面试小组,省纪委、省监察厅驻派省卫生厅纪检组监察室、省卫生厅人事处负责指导、监督,面试小组成员为5-7人。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职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见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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