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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10年下半年招聘公告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文化市场执法协管员公告

报名时间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0年7月10日止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化市场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和福利待遇

1、招聘职位:共招聘文化市场执法协管员5名,其中计算机专业2名,B1驾照司机2名,其他专业1名。

2、报名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属广州市户口,在本市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无被行政开除公职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和责任心强;退伍军人和有其他特长者优先。

3、福利待遇:

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2600元/月(含社保)。

二、招聘工作安排

1、公布招聘工作方案。本次招聘工作方案将在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务网、广州市文化信息网、广州市执法总队公共网同时公布。

2、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采用投递方式。投递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87号广建大厦3楼,邮编:510635)。报名时间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0年7月10日止。资格审查由总队负责组织进行。

3、考试。

(1)考试形式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自7月16日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87号广建大厦2楼进行理论考试,面试时间为7月23日,地点不变。

(2)理论考试采取试题考试形式,包括理论与实际操作两个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为60分,依合格成绩高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专业考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3)面试采取提问答辩结合专业操作的办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依合格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4)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确定体检考核名单,进入体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项目按照广州市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岗位实际需要确定。

(3)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岗位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因未按要求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岗位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根据专业考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自8月6日起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应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总队按照市劳动部门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履行岗位职责;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四、有关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在职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负责解释。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卢樱,联系电话:020-38842789,手机:1388990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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