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职位
巴马瑶族自治县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选聘对象范围
公开选聘对象为本县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选聘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财会专业技术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同时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综合协调及社交能力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软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1日—11月21日。
2、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考者将报名材料送至巴马瑶族自治县物价局办公室(县财政局大楼二楼)审核。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2)小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3张;
(3)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证明1份。
现场报名者请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到巴马瑶族自治县物价局办公室报名。
资格审查
由巴马瑶族自治县物价局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试人选,并于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名者。
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由县物价局组织实施。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控制在30分钟(含审题)。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举止仪表和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软件基本操作等。由主考官逐一向考生提问。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对照测评标准进行打分。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命题。面试成绩在考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巴马瑶族自治县物价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巴马瑶族自治县物价局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聘人选。
公示
对拟选聘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选聘的,确定为拟选聘对象。
试用期及调动
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1个月的试用期考察。试用期间未发现拟选聘人员有不适合工作情形的,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向巴马瑶族自治县物价局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78-621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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