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下半年毕业申报时间为12月1日—3日
申报者须带以下材料:
(1)所有自考合格成绩单(转免考材料)、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此件复印自某某同志档案;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所有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遗失准考证者,请备单位介绍信及一吋正面免冠照二张到原办证自考办给予补办)
(4)具体查询《宁波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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