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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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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报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通知精神,请按填表要求填报分专业招生计划表(见附件),盖章后于5月25日前报至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服务窗口(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 广西政务服务中心2楼,教育厅窗口收。邮编:530028),电子版发至邮箱gh@gxedu.gov.cn。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发展规划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胡博, 0771—5815128,传真:0771—5815127。

注:1、计划里含单独招生计划,免费医学定向计划以及当年转入的预科生计划,其中免费医学定向计划须在备注里注明,预科生不用备注。 2、计划里不含本科、高职对口中职计划,国贫、区贫专项计划,小学全科教师计划,专升本计划。 3、备注专业方向必须有“方向”二字,不允许在专业名称那加括号。 4、备注一律不允许填写年龄、身高,男女性别要求。 5、逻辑关系: E=F+G;G=H+I;F>J;G>K;G>L 6、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必须是已经我厅批准的专业,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准加注“中外合作办学”的说明。 7、“本科区外招生计划”和“专科区外招生计划”的分专业计划数必须与“高校招生计划来源管理系统” 的分专业计划数完全一致。 8、单独招生为计划数,而不是录取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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