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相关学历和职称;
5、年龄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名
1、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报名,应聘者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统计信息中心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应聘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以及身份证、学历、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3年11 月1日至11 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71-2851054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5号广西卫生厅办公楼十楼1005号房(www.sdsgwy.com )
邮编:530021
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资格审查由自治区卫生厅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考试
(一)笔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取消该岗招聘计划。
应聘者持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2013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卫生厅办公楼十七楼会议室。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面试
进行面试的人数比例不少于1:3,达不到1:3面试比例取消该岗招聘计划。
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卫生统计信息中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三)总成绩计算
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招考咨询电话:0771-285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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