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3年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1名,除局机关直接引进部分急需紧缺人才外,其余人员主要充实到基层航道、船检部门。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三)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个人奉献精神。
(四)自治区港航管理局机关招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船舶检验、财务管理岗位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招聘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身体健康。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双休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方式:除港航运输、港航工程、船舶检验(含船体、轮机、电气)、测绘工程、航道航标等急需紧缺岗位可通过邮寄报名外,其他岗位一律现场报名。邮寄报名的,请提前两天将报名材料寄出,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3.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人事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大楼11楼1113、1114室)(www.sdsgwy.com),联系电话:0771-2115642、2115355。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人事科收;邮编:530012。
4.报名要求及所须材料:每个应聘者根据个人的专业、特长只能报考1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简章所列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须递交《自治区港航管理局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9月16日-9月27日。我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6.缴费。
(1)缴费依据及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缴费方式:
现场报名的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到自治区港航管理局财务科缴费。
邮寄报名人员待接到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后,须通过银行柜台转帐的方式缴费(请在“附注栏”填写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及报考人姓名)。账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账号:2102101129300007637;开户行:工行南宁市公园分理处。
缴费截止时间:2013年9月27日。未按时缴费或未按规定进行缴费确认导致无法识别报考人员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除对报考自治区港航管理局机关船舶检验和财务管理岗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外,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人员一律须进行笔试。
2.笔试由自治区港航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需达1:3方可开考,如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时,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3.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考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广西港航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自治区港航管理局机关船舶检验和财务管理岗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如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时,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2.面试由自治区港航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在统一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内进行。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式进行,对科技信息、信息化等岗位人员,可结合岗位特点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聘者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评组考官7人,按规定比例由招聘单位、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指派的人员,以及招聘单位以外专家组成。
3.应聘者参加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考场。
4.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下同)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自治区港航管理局网站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现场监督。成立面试现场监督组,监督组成员2-3人,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及纪检监察人员组成。
6.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广西港航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7.面试地点设在南宁市,考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核。
3.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人事科
邮政编码:530012
联系人:李彬、雷静
联系电话:0771-2115642、2115355
传真:0771-28101
广西自治区港航管理局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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