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至1995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就职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及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四)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七)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八)经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工作时间未满两年的,不得报名。(九)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各招聘机关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第三批)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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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和考核根据用人单位计划招聘的职位数,用人单位依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综合能力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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