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三)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取得单位的书面证明后,方可报考。
直接考核程序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通过来宾人才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条件资格等有关情况;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报名时可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通过邮寄报名的,应聘材料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需通过快件邮寄,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邮寄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提交相关证书原件验证。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2、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地点。
(1)即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 7月16日。
(2)地点: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具体地址:来宾市爱宾路北一巷(来宾市金海公园北门附近)(www.sdsgwy.com),邮编:546115。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2)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职称证或相关文件证明、所在工作单位工作经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求职材料(含个人详细学习和工作简历、进修证明、获奖情况等内容和材料)。
(3)各种获奖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资格审查,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直接考核人选,报市人社局审准后,进行公示。
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2013年招聘人员计划表
联系人:姚湘林 联系电话:6684370 单位地址:来宾市爱宾路北一巷 邮编:54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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