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委办批准,今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指标共52名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招聘对象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学科)。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3.已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在三年聘用期内不列入招聘范围。(二)招聘条件。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1.招聘方式:采用专业面试的形式。录取办法按各考生所报科目岗位,根据专业面试成绩优先从本科考生按高分到低分录取,招录本科考生后不满科目岗位人数的再从专科考生按高分到低分录取。2.招聘程序:(1)招聘工作在自治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党委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制办共同参与,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具体考务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2)应聘者必须在网上通过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3)核验证件。通过区教育厅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并验证,应聘者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报到,应届毕业生亦可持学生证、身份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专业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专业面试时间:7月15日下午15:00—18:00 专业面试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林中学。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专业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集体公布。(1)专业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现行初中相关科目教材,教材和参考书由应试者自备。(2)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集中,按学科分类分别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说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应试人员统一集中候考室,备课期间不准离开候考室,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包括与外界的电话联系)。(3)评委根据应聘者的说课情况,从思想内容、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板书等方面进行赋分。(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招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59分及以下)的应聘者,不能作为拟聘对象。出现并列成绩,以下列条件顺序作为优先拟聘对象:①师范类;②非师范类但持有教师资格证;③同类专业以在校专业成绩、实习成绩、获奖情况确定。4.专业面试结束公布成绩后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如有拟聘人员末名考生成绩并列者,在不超出招聘计划的条件下同时录取)。确定拟聘名单后,如果有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则在每个岗位学科落选名单中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2013年7月20日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范教育处。5.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后,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予以公示。集中培训与考试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由各设岗县(市、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根据《广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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