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自学考试毕业生如何申请办理就业手续和人事关系?
答:自考毕业生可以向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就业手续和人事关系,具体步骤:① 毕业生向中心提出人事代理申请;② 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开具接收函;③ 学校审核其取得毕业资格后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开至中心;④ 毕业生携《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一寸黑白照片到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办理户档挂靠手续。
问:在籍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何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答:在籍大中专学生参加高一学历层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学历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在籍学生毕业时或在毕业后两年内获得自考毕业文凭且没有就业的,本人可凭自学考试毕业文凭到学籍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办理高一学历层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问:考生如何确认所购课程教材无误?
答:由于自学教材会跟随课程计划变动而作相应调整,考生在报名时,应根据课程教材计划提供的信息,购买当次课程考试教材及相关辅导资料。
问:考生在哪里可以邮购自学考试教材?
答: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教材发行科邮购。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97号;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86299009。
问:考生办理免考申请提供的学籍卡应包含哪些内容?
答:考生提供的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
问:办理课程免考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考生办理免考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3)持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其证书上考试学校与毕业学校应一致,且考试时间应在在读期间或毕业2年以内。
问:如何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答:要求免考课程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内向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且提供相关材料。
4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浙江湖州市区2011年自考工作安排通知 下一篇:浙江嘉兴2011年10月自考补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