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考学校在省考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践环节考核的实施工作。
实践环节考核的内容一般有: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如外语听说、医学类临床技能、美术技能)等。
从2003年起按各专业新的考试计划执行。
一、考核时间
实践环节的考核原则上每年安排2次,请于报名期间到各报名点查询,5月底或12月初到市、县(区)考办领取考核通知。
二、报考条件
1、参加实践考核的课程为各专业考试课程表中注明“实践”的课程。考生须在所有涉及实践的课程理论部分合格后参加该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
2、技能考核及毕业论文(设计)的报考条件。
英语(基础科段)和英语(商务英语方向)专业的英语听力、英语口语:全部用英语考试的课程合格。
英语(本科段)专业的口译与听力:全部用英语考试的课程合格。
日语(基础科段)专业的日语听说:全部用日语考试的课程合格。
护理(专科)专业的临床考核:除公共政治课外的全部课程合格并按规定临床实习后。
护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综合技能考核:全部课程合格;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实习3个月,并经考核合格。
旅游管理(专科)专业的实践技能考核和旅游英语口试:全部课程合格。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专业的计算机信息处理综合作业:全部课程合格。
机电一体化工程(专科)专业的综合作业:全部课程合格。
化学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的化学工程专业实验:全部课程合格。
化工工艺(专科)的化工基础实验和化工工艺专业实验:全部课程合格。
烹饪工艺(专科)专业的烹饪工艺实践:全部课程合格。
证券投资与管理(专科)专业的证券投资分析:全部课程合格。
电子商务(专科)专业的综合作业:全部课程理论考试合格,且完成网上作业。
新闻(本科段)专业的毕业论文:全部课程合格,公开发表两件新闻作品。
各专业本科段(独立本科段)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全部课程合格。
农村自考实验区各专业综合实践考核:按考试计划要求全部课程合格。
三、考核报名
1、考生必须在考核(答辩)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本科资格审核表直接到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或函报),并向学校缴纳考核费。
2、考生必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和准考证参加考核。证件不全或条件不符者不得参加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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