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所报考专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考核与毕业论文均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于5月25日—31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自考报名网站,或从苏州自考网站首页上点击“网上报名系统”进入,在首页上输入考生的准考证号(有多个准考证的考生,请输入需毕业专业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校验码登录系统,在毕业申报管理模块里进行毕业登记申请(网上无照片的考生,无法进行毕业申请提交,请于5月25日—31日到考办拍照后再申请提交,拍照不收费),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后(如果网上姓名或身份证号与实际有误,务必在现场打印时与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交公安部门相关户籍证明),网上提交申请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
1、如有多个准考证要合并成绩的,请在多证录入里输入准考证号(仅限本省的,外省的准考证号输入无效)。
2、有外省转入的成绩,请在对应的课程上输入成绩并选择外省转入(如系统中成绩已合并则不需要输入)。
3、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替代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请在课程后注上“免”,不需提前办理免考手续,毕业时提交一级B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即可。已办理过免考手续的课程,如系统中无记录的请在相应课程后注上“免”。
4、实践考核、论文成绩,如果网上无登记的请在对应的课程上输入成绩。
5、新老课程替换请考生上苏州自学考试网查看专业计划一栏中,课程一一对应。
6、系统中已有课程成绩的,不要重复输入!
请考生按时提交毕业申请后,无须等待网上审核结果于5月25-31日到考办现场审核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二、拿到毕业生登记表后考生要认真核对表上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在右下角签名(信息有误应立即让工作人员进行更正)。经签字确认后的登记表不能更改,因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毕业生登记表上,自我鉴定一栏由考生个人填写,思想品德鉴定一栏,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于5月25日-5月31日5点前交回自考办(延迟交表影响毕业后果自负)。
三、毕业生登记表内容全部填写好后于5月25日—31日到昆山市考办(震川西路172号)送审毕业材料,并交审核费50元(含10元毕业生纪念册费用)。逾期将延至下一次毕业(需准备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如身份证与准考证上号码不一致或姓名不一致,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说明原因,证明原件交给市考办。
2、准考证,凡是考本专业课程使用过的准考证(如有本省外市的,在其它专业考过本专业课程的)均应全部交齐。
3、两张2寸蓝底彩照(头像大一些),一张交给考办用于扫描到毕业证书上,另一张贴在打印好的毕业生登记表上。
4、有外省转入的成绩:2008年11月以前从外省转入昆山的考生应提交转考材料,仅凭外省通过的单科合格证书及准考证、介绍信不能办理毕业。2008年11月后从外省转入昆山的考生,上网(zxks.jseea.cn )在“外省转入成绩查询”里,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是否已转至江苏省,并凭网上查询到的成绩(打印一份)申请办理毕业。
5、有实践考核要求专业的考生要持有实践考核成绩单(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6、办理过免考手续的考生应提交课程免考审批表或审批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证书复印件。网上办好的请打印一份。
7、本科资格审批表(仅指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网上办好的请打印一份。
8、教育实习鉴定表(仅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
四、领取毕业证书时间:2011年7月上旬上苏州自学考试网或昆山自考网查询领证时间。按网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考办领取证书,不再打电话通知考生。网上没公布领证时间说明仍在办理之中,请耐心等待!
从2009年5月起,省教育考试院将取消单科合格证书,故考生办理毕业不再强调需要单科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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