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屯昌县2013年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招聘方案关于“如在审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的人员,其缺额根据所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的规定,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幼师递补王嘉菊(66.87分)、王小琼(66.53分)、梁银娟(66.07分)三位同志,由于儋州的梁银娟同志主动放弃递补入选资格,再递补吉海玉(65.53分);保育员递补杨凤莲(60.20分)一位同志。
2014年3月10日组织王嘉菊、王小琼、吉海玉、杨凤莲等4位同志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全部达到合格;经所在地派出所和计生部门审核证明以及屯昌县计生委核实,王嘉菊等4位同志政审和计生审查以及毕业生档案符合录用条件。
2014年6月20日经屯昌县2013年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核,按方案要求审定符合录用人员是:陈丽飞、许荣芳、唐慧婷、王英凤、朱花、杜经荣、李君、吴清霞、周昭长、杨肖、王雪敏、虞婉娟、张丽、冯小珊、唐小平、陈昌叶、王凯玲、邝必慧、黄国芳、王莎丽、李玉、周琼娟、黄娇丹、陈美杏、王琴、符群玲、黄小倩、林鸿芳、邱小娟、王嘉菊、王小琼、吉海玉等32位同志为幼师人选;谭惠英、郑先沔、洪宣玲、刘冬照、郑美丽、叶芬芳、肖月琴、杨凤莲等8位同志为保育员人选。
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接受群众反映情况电话:67812280 (县监察局办公室)
67815124 (县教育局办公室)
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单位:屯昌县教育局人事工作室
公示期限: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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