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数量、对象、条件(一)招录数量全省招录名额59名。其中,公安系统44名、司法系统15名。(二)招录对象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海南省户籍退役士兵。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3、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中西部大学生志愿者等三类(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服务于海南、年龄在27周岁以下且服务期满的人员。(三)招录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6、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7、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8、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9、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10、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11、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12、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13、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法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人员、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人员。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报名程序(一)职位查询本次公务员招考有关情况请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网址:http://hi.lss.gov.cn或上网搜索“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招录公告
(二)教育入学考试:1、考试科目(1)专科层次: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2)本科层次:民法学;(3)法律硕士: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和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2、考试范围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
海南省司法行政机关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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