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大学建筑学等专业招聘教师
招聘教学人员岗位表
注:1.年龄≤35岁指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3.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指本科毕业以后从事与招聘专业相关的全职工作5年以上(含5年,截至2013年8月31日),须提供工作合同(协议)或者单位开具的证明。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见附件(岗位表)。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由海南大学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受理http://www.sdsgwy.com/。
2.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
信息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5月2日18:00
(2)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hdgkzp@163.com
咨询电话:0898-66271136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填写《海南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引进报名表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在学校纪委监督下,由人事处和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于2013年5月10日在学校人才招聘网页公布,同时公布笔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公开报名后应聘每个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
2.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大学以来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技能证书和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1)时间与地点:笔试的时间定于2013年5月16日,时间、地点于2013年5月10日与笔试名单一起在学校人才招聘网页公布;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
(2)内容与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专业综合知识
2.面试
(1)时间与地点:面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5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与面试名单一起在学校人才招聘网页公布。
(2)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专业教师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考官为7人,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的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聘者不予录用http://www.sdsgwy.com/。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总成绩于2013年5月20日在学校人才招聘网页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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