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2年招聘党政机关雇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敬业;
2.愿意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3.符合拟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二)补充条件
1.中级雇员
(1)具有本科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
(2)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岗位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
2.普通雇员
一般应具有: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大专学历应具有相关专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和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入围面试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2012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党政机关雇员岗位需求表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南国都市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6日—11月2日
报名地点:中共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县委大院内)
联系人:李闻文陈琴妹邮政编码:572300
联系电话:0898-83666083
无法到现场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Lww810626@163.com,http://www.sdsgwy.com/并电话告知(相关证件先提供电子版相片,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原件)。
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简历及证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党政机关雇员报名表
中级雇员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小于3:1(经县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并报经县委研究同意,可按2:1的比例进行招聘),不足比例取消招聘名额后,允许报考者在统一报名结束后2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县公开招聘党政机关雇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普通雇员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的比例不小于5:1,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为4:1。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党政机关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实践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依据面试成绩分数高低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普通雇员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招聘职位比例为3:1。
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2年招聘党政机关雇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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