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当前位置:查字典资讯网 > 公务员 > 海南 > 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12年应届毕业生

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12年应届毕业生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12年应届毕业生

接收专业及数量2012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120人(本科100人、公安专科20人)。具体专业及人数见下表: 学历层次 专业 数量 本科 船海技术、轮机工程 10越南语 10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 10汉语言文学 9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心理学 1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 6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 25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12会计学、财务管理 7 公安专科 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 20合计 120 备注:近似专业或雷同专业一律不接收。

接收对象的条件(一)院校条件。接收对象应为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二)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条件和现实表现符合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接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上一页[1][2][3]下一页

分配去向1、工作岗位均为基层一线边防派出所、边防检查站、海警部队岗位。大学生接收入警后,必须服从分配。2、分配到基层部队,必须安心服役,勤奋工作。除组织原因外,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享受待遇标准1、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接收入警的大学生首次授衔、任职时间从毕业当年6月30日起算。2、公安专科生任命为正排职警官,武警少尉警衔;本科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武警中尉警衔。3、按照任命的职务等级确定工资标准,每年一月份定期增资一次,并随着职务和警衔的晋升而增加。4、享受现役干部公费医疗待遇和军人职业保险、住房分配或住房补贴等。5、符合随军政策规定的,即可办理配偶、子女随军随队手续;若配偶、子女是农村户口的,可转为本人工作地城市户口。6、正式入警后第二年开始,未婚的每年享有30天探亲假,已婚且夫妻两地分居的每年享有40天假期;已婚且夫妻同地的,除享有正常节假日外,每年享有20天公休假。7、按照规定离职培训、进修、休假、探亲、治病疗养期间,工资照发。8、其他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5号(570208) 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联 系 人:孙警官联系电话:0898-66195283(传真)Email:sunqx7901@163.com

请登陆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招生信息网(http://www.hnbf.net)查询。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海南省人民医院2011年招聘人员需求表 下一篇:2012年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参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