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国内外,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满服务期且未在报名前解除相关服务协议的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敏而好学、乐于奉献、遵纪守法;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较高的业务素质,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三)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硕士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指1983年12月29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博士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对毕业于海内外知名高校或在企业、科研机构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人员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可放宽到50周岁。特殊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再适当放宽。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和其他条件。
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招满为止。报名截止时间不超过2015年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主页下载并填写《重庆邮电大学引进人才审批表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崇文路2号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www.sdsgwy.com
邮编:400065 E-mail:jszp@cqupt.edu.cn
联系电话:023-62460012联系人:曾老师 胡老师
考试考核
考核由重庆邮电大学组织实施,是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专业基本知识和能力的笔试、试讲和面试等;试讲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教师岗位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核,不参加笔试直接通过试讲后进入面试。
(一)高层次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或渝府发〔2009〕58号文件规定的人才)的考核,由各部门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其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等进行面试、试讲和学术答辩考核[分值100分,占总成绩60%];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根据用人单位考核结果以及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分值100分,占总成绩40%]。
高层次人才考试考核总成绩=各部门考核成绩×60%+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考核成绩×40%
(二)其他人才(高层次人才之外)的考试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30%],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专业考试或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用人单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进行试讲、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或面试考核[分值100分,占总成绩30%];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根据用人单位考核结果以及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分值100分,占总成绩40%]。
其他人才(高层次人才之外)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基础与综合基础成绩×30%+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成绩×30%+综合评价考核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体检
体检由重庆邮电大学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按考试考核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
考察由重庆邮电大学组织实施,是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学校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重庆邮电大学网站查询www.sdsgwy.com。
考察合格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主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部门等。
重庆邮电大学2015年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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