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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2010上半年自考毕业办理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一、办理事项:

1、2010年10月自学考试补报名

2、2010年7月自学考试报名

3、201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含毕业生转、免考手续办理)

4、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合格证书等非学历证书办理

5、2010年4月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等课程合格证发放

6、2010年3月全国英语等级证书考试等级证书发放二、办理时间:

绍兴市所属各县(市)自学考试报名及毕业手续办理时间表

绍兴市区有关委托开考专业2010年10月自考补报名、2010年7月自考报名地点及时间表

二、注意事项:

1、由于在报名的同时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故务请考生本人前去报名。

2、2010年10月自学考试补报名,只允许该次考试还没有报过名的考生报考理论课程(不能报考实践环节课程,也不允许改报或补报理论课程)。老考生报名时请随带“准考证”;新考生报名时请随带“身份证”(报考护理专业的新考生除需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所在单位同意,并持单位介绍信、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报考)。

3、2010年7月自学考试报名。1、7月自考已对所有新老考生开放,但要注意三点:①7月自考开考课程与4月自考相同;②不办理教材预订,由考生自行解决;③只允许报考理论课程。

4、领取课程合格证或等级考试证书,请随带“准考证”。

5、办理毕业手续所需材料:

(1)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证及其它课程成绩证明材料;

(2)准考证(与课程合格证相关的所有准考证或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及复印件。

(4)申报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持专科毕业证书正本及复印件,专科段课程考试成绩复印件(须由考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此件复自***同志档案”并加盖人事印章或公章)。

办理护理专科毕业证书还须提供中专(高中)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办理专业证书后继续教育四专业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专业证书正本。

6、办理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合格证书等非学历证书所需材料: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身份证等,具体请电话咨询。

三、咨询电话:85135065、85119802、8514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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