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考试办法
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由重庆三峡学院组织的考试考核,考核采用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按分数多少推荐。
1.教授、博士考核采用作专题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专业能力考核,讲题自拟,时间60—90分钟。分值100分。
2.其他专业教师考核采用试讲或者实验操作的形式进行考核,讲课前2小时到人事处专技科现场抽题准备,讲课时间为20—30分钟,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关课程,分值为100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水平、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分值100分。
3辅导员、职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值各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应变能力、岗位业务素质等。笔试科目为应用文写作,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教授、博士类人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
其他专业教师考试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辅导员、职员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公开招聘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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