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4名(详见《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5年招聘岗位表
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组织实施。报名时间从2014年11月27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止。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并下载《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联系人:何老师、曾老师、秦老师
电话:023-58800938
(二)资格初审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学院通知持有关有效证明材料和考务费100元,到学院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学院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参加考核人员的名单。原则上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2。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达到规定比例的,我们将先行考试考核。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参加复审须带下列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单位加盖公章)。
(四)考试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事宜电话通知。
心理测试:所有的应聘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作为参考。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博士研究生考核
由学院组建专业考核组,以专题学术报告及学术交流访谈、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提供学术成果资料,分值100分。
由学院组成复试考核组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复试考核,分值100分。
2、专业教师(含实训教师)考核
考核由人事处负责组织,主要分为试讲、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面试3个主要步骤进行考核,分值各100分。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综合情况。
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相关专业实践动手能力水平。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水平、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3、其他类别人员考核
考核由人事处负责组织,主要分为笔试、面试,分值各100分。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水平、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4、总成绩计算方式
博士、高级职称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60%+复试成绩×40%。
专业教师(含实训教师)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30%+专业实践能力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其他类别人员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公开招聘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科研获奖情况优先。体检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15年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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