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学历、专业及人数
2015年,重庆市公安局警卫局接收运动训练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人(男生)。预计招收网球、篮球、游泳专项毕业生,中医或运动康复专业也可。
接收条件和范围
(一)政治条件
1. 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
2. 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3.直系亲属历史清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二)接收对象
1.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2.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以下毕业生不属于接收范围: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大专起点本科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身体条件
1.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2.两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矫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3.体能、体重符合《公安警卫部队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
4.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
(四)年龄要求
接收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4、29、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五)其他要求
志愿入伍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一)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即笔试,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2015年2月至3月底;
(二)政治审查:2015年4月至5月;
(三)草签就业协议:2015年5月至7月上旬;
(四)档案复审:2015年7月底至8月初;
(五)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时间为1年。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报名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参加笔试、其他测试者均不列为接收对象。
报名方式与要求
(一)报名方式: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北京体育大学教学楼510教室举办现场宣讲会。
(二)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须携带签字笔、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自荐书及4张1寸本人登记照。
联系方式:www.sdsgwy.com
联 系 人:唐干事、王干事
联系电话:023-63756920、023-63756925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号重庆市公安局警卫局政治处
重庆市公安局警卫局接收2015年地方普通高等学校
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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