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6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详见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等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4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及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4年5月5日9:00至5月9日24: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初审资格部门或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4年5月10日24: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用人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附表)。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4年5月11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4年5月19日9:00起至5月23日24: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专业科目报名一般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附表。
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
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100分)
1.职员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确定内容并组织实施,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巡视(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见附表)。
(三)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监督。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招聘面试比例为1:2或1:3,具体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拟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多少确定,并在考试前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发布。
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比例为1:3的岗位,若因考生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1:3的,则面试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2。凡面试比例低于1:2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均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考试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等情况,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众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等见附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023-86868837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20、023-86868812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3-86867811、86868707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等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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