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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秦淮区2010年10月自考考生注意事项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各位考生:

您好!欢迎您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考试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领到“考试通知书”,请认真核对,如有问题,当场提出。请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树立“诚信考试光荣”的观念,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自觉维护良好的考试纪律。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市考风考纪监督电话:52310622。

2、考生应于考前20分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证明无效)、“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进入考场,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中途离场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考生不可将手机及其它贵重物品带到考场,以免遗失,否则后果自负。书籍等其它非贵重物品必须放在“禁带物品暂放处”,不准带上座位。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上座位的,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3、考生入场时,监考人员将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违规物品,考生必须积极协助配合监考人员自觉接受检查。考生入座后,根据监考人员安排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签名册”的规定栏目内签名,并注意核对,发现差错及时更正。考生答卷前,应先在试卷和答题卡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考试号、准考证号、姓名。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如故意涂改、乱写,按考试违规严肃处理。

4、本次考试全部采用常规试卷,考生必须用蓝色(黑色)钢笔、圆珠笔将答案写在答卷上。请考生准备好用笔、小刀、橡皮等,以免影响考试。

5、所有外语课程均不得使用字(词)典,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线性代数、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其他课程,如考生要使用计算器,可使用不带存贮功能的普通计算器。计算器在考场内不能互借、互换使用。禁止使用涂改液和胶带。

6、“查分系统”于11月中、下旬开通,查分电话:16887788.使用手机短信息查分方式详见考场公告栏。也可以登录南京市自考网(www.njzk.net )进行成绩查询。

7、12月1日—7日办理毕业生登记手续,请符合条件者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准考证、资审、免考审批表等全部材料来秦淮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金沙井34号)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8、12月1日-7日办理2011(上)自考报名、办理资审、免考手续,同时公布实践考核、论文答辩要求。

9、考点介绍:

▲中华中学:中华路369号,乘2、14、16、23、33、43、44、46、49、63、81、87、317路长乐路站下车。

▲市财经学校:东牌楼74号,乘2、14、16、23、33、43、44、46、49、63、81、87、317路长乐路站下车。

请考生务必在考前确认考点位置,并在赴考时留有充足时间,确保按时到达考场。预祝您考试顺利,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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