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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县2013年遴选检察机关工作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遴选的方式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遴选资格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检察事业;(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学位,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七)符合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情形。基层工作经历、年龄等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4日)报名开始日。遴选程序(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1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二)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1.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铜梁县人民检察院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笔试开考比例为1:3,遴选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该遴选职位。(四)《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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