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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教委下属学校2013年从区外引进教师和校医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引进教师及校医的名额江北区教委下属各中小学校从区外引进教师2名、住校校医1名。引进教师和校医的对象及条件(一)引进教师的对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引进教师的对象:1. 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2. 近五年内获得省级赛课二等奖或获得区(县)赛课一等奖及以上;3. 指导学生获得国家教育部或中央教科所颁发的国家级奖项;4. 担任班主任5年及以上并在近五年内荣获区县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的优秀教师;5. 特殊需求的非教育系统的音、体、美、计算机、英语、职教等、适应教学工作、具有教师资格证并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技能奖励的优秀人才;(二)引进教师的条件1.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5)身体健康。2.具体条件(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符合“引进教师的对象”条件第1、2条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2)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职称:中学教师应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来获得省级赛课一等奖的中学教师,职称可放宽到中学二级;(4)教师资格证:具有所报考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证;(5)职业技能:普通话达二级乙等(语文教师达二级甲等)及以上,计算机达初级及以上;(6)个人身份:应具有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身份。(三)引进住校校医的条件1.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务工作,热爱学生;(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5)身体健康。2.具体条件(1)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区(县)级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或妇幼保健院)医生,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有处方权及临床诊断经历;(4)个人身份:应具有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身份。引进程序(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3年 7月9日— 7月11日。2.报名地点:江北区教委(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4楼东厅会议室(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 区 教 委刘勇 67878662 区人力社保局景耘 677573153.报名手续: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证明属于引进对象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按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学校和专业报名(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2013年引进教师和校医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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