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川区2013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范围和对象(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3.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的,“3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的,“3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的,“40周岁及以下”指1972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的)。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必须在报名结束日(2013年6月1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6.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8.符合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需求一览表
考核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成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现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答辩、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核实行量化计分,单项考核分值为100分,单项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考核总成绩等于各单项考核成绩之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考察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职位指标,根据该职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从事相关工作时间长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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